有加盟商放棄豆花妹招牌,改賣其他小食,反而有2萬元盈利,但仍決定結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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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間店舖蝕錢離場
她指,加盟後除了發現食材價格與原本承諾貴外,賬單也極混亂,試過訂24隻皮蛋,對方卻胡亂索價1,728元,「仲有好多都係霉嘅、爛嘅,根本唔可以畀人食」。她自行到街市購買同一批食材比較,「一包肉醬我哋親自整嘅成本係20蚊,佢(豆花妹)賣畀我哋收65蚊,簡直斂財」。最終她在上月找其他人頂讓,連同加盟費、裝修及設備等虧蝕50萬元離場,「臨走前我同新加盟商講過,佢預咗豆花妹唔掂,隨時轉營其他小食生意」。
另一加盟商阿敬去年10月接手元朗加盟店,同樣因食材成本不符,即使每日賣逾百碗米線,每月仍淨蝕逾萬元。直至他們察覺食材有問題,以電子磅檢查,「一包醬寫明2,000克,磅完先知得1,200克」。上月阿敬索性除下豆花妹的招牌,改為經營其他小食。
西灣河加盟商今年4至5月開舖,近日認識其他加盟商,才驚覺唯獨他的食材來貨價,較其他加盟商再貴多一成,「佢同我講係劃一價錢,事實係海鮮價」。此外,每月他也要多繳5,000元月費及2,000元宣傳費,「宣傳咗啲乜?喺佢facebook出個post囉」。現時他計劃將舖位改經營其他小食。
麥泳豪稱,合約沒訂明食材價格及是否劃一收費,不排除是人為錯誤令食材「少咗」,「你知我哋唔係一間耐嘅公司,只係一間新公司,由兩個青年人創嘅公司……一定有少少偏差,咁我哋都有跟進」。
■記者梁御和
TVB節目《我要做老闆》去年首播,邀請欲創業的參加者提交計劃書,在節目上向嘉賓及評審推銷。麥泳豪及張超因勝出節目(圖)迅速走紅,並獲森美、王貽興及江美儀等藝人熱捧,名人效應下,開業初期兩人曾指最高𥧌可日賣1,200碗米線。
名人效應後生意跌
豆花撈米線屬雲南小食,主打將米線混合豆腐花、雲南醬料及花椒等,令口感更滑更惹味。麥、張兩人為新移民、來港後在公屋長大,聲稱中五畢業後曾放棄廚房工作,到雲南學藝後再回港參加電視台節目,成功實踐創業夢,勵志經歷引起社會熱話。
開業後,兩人以「黑店的野心」作主打,每碗米線只售15至20元,並獲藝人江美儀為新店剪綵,吸引傳媒爭相採訪。名人效應過去,米線店的生意隨之下滑,兩人再開設食物工場,改以特許經營模式開分店擴張,終因經營不善欠債,也令加盟商損失慘重。
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,特許經營加盟商在選購食材及販賣食物時的價格,均受制於合約條款,局限比較大;而各種成本開支例如食材、人工及租金等變化卻很大,但總店一般不會在合約上訂明,「(總店)通常只會畀一個假設嘅成本預算,冇法律效力,加盟前要考慮冒唔冒呢個風險」。
■記者梁御和
開業後,兩人以「黑店的野心」作主打,每碗米線只售15至20元,並獲藝人江美儀為新店剪綵,吸引傳媒爭相採訪。名人效應過去,米線店的生意隨之下滑,兩人再開設食物工場,改以特許經營模式開分店擴張,終因經營不善欠債,也令加盟商損失慘重。
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,特許經營加盟商在選購食材及販賣食物時的價格,均受制於合約條款,局限比較大;而各種成本開支例如食材、人工及租金等變化卻很大,但總店一般不會在合約上訂明,「(總店)通常只會畀一個假設嘅成本預算,冇法律效力,加盟前要考慮冒唔冒呢個風險」。
■記者梁御和
「豆花妹」疑誘加盟商 造數上市
律師指涉串謀詐騙
律師指涉串謀詐騙
24隻皮蛋索價1,728元
勝出《我要做老闆》走紅
G2000貼錢提早撤出加連威老道